立案后是否还受追诉时效限制?
我有个案子已经立案了,但听说有追诉时效这回事,我就担心立案后会不会因为过了追诉时效就没办法继续处理了。我想知道立案之后到底还受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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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立案后是否还受追诉时效限制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了。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追诉时效作出了明确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然而,一旦案件被立案,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司法机关已经立案,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么无论过了多久,都可以对其进行追诉。 例如,张三涉嫌一起盗窃案,公安机关对该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如果张三得知消息后逃跑,躲避侦查,那么即使过了原本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司法机关依然可以对他进行追诉。 另外,该条法律还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司法机关因不当行为而使犯罪人逃避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立案后如果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或者存在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情形,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这体现了法律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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