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犯合同权利是否算侵权?


在探讨第三人侵犯合同权利是否算侵权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权利是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约定而享有的权利。而侵权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这就意味着,合同权利通常是针对合同双方而言的,第三人一般不受合同的直接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这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合同相对性的基础。 然而,当第三人的行为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能构成侵权的。如果第三人明知合同关系的存在,并且故意实施了损害合同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导致该当事人遭受损失,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侵权。例如,第三人恶意引诱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民事权益就可能包括合同权利。 判断第三人侵犯合同权利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看第三人的主观故意以及其行为是否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第三人是出于过失,且其行为并没有给合同当事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那么可能不构成侵权。反之,如果第三人存在故意,并且给合同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合同当事人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综上所述,第三人侵犯合同权利不一定必然算侵权,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合同当事人在遇到第三人干扰合同履行的情况时,要及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