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扔掉淫秽物品算传播淫秽物品吗

我之前不小心接触到了一些淫秽物品,现在不想留着了,打算扔掉。但我又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被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啊?我就是单纯不想再看到这些东西了,想了解下扔掉到底算不算传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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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扔掉淫秽物品不属于传播淫秽物品。 首先来理解一下传播淫秽物品的概念。传播淫秽物品,简单说就是广泛地散布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这里的传播有多种方式,比如播放,就是对音像类淫秽制品进行散播(不过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是犯罪行为,这里说的播放是个人自主行为);出借,就是把淫秽物品给别人在一定时间内使用且不涉及盈利;运输,通过交通工具把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携带,行为人带着一定数量淫秽物品,但如果只是自身需求携带,一般不认定犯罪;展览,把淫秽物品放在特定空间吸引人来看;发表,让大量不确定人群知晓。 而扔掉淫秽物品,通常不符合传播的特征。扔掉的目的往往是不想再持有,而不是为了让更多人接触到这些物品。传播强调的是让淫秽物品在不同人之间流转、扩散。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扔掉的行为一般不属于这里规定的传播行为。 不过,如果扔掉淫秽物品的方式不当,比如扔在可能会被很多人轻易发现的公共场合,导致淫秽物品被广泛看到,那就可能存在争议了。比如在学校操场、商场门口等地方扔,造成了不良影响,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为属于传播行为。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处理淫秽物品最好采用合理、隐蔽的方式,比如自行销毁等。 相关概念: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指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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