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是否合法?


商标抢注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商标抢注。简单来说,商标抢注就是在他人还没有注册某个商标之前,抢先去进行商标注册的行为。 在法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如果是正当的商标注册,也就是申请人基于自己使用商标的真实意图,通过合法途径去申请注册,那这就是合法的。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能够获得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然而,如果是恶意抢注商标,那就不合法了。恶意抢注通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比如,某个小有名气的地方品牌,虽然还没来得及注册商标,但已经在当地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客户群体,这时候有人明知这个情况,还去抢注该商标,这就属于恶意抢注。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是抢注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抢注驰名商标不仅损害了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也会误导消费者。《商标法》对驰名商标有特殊的保护规定,禁止他人抢注。 三是抢注其他在先权利,比如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等。如果将他人的姓名、肖像等作为商标进行注册,这也是不合法的,因为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如果遭遇了商标抢注,权利人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权利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总之,对于合法的商标权益,法律会给予充分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