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给了责任书就算结案吗?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交警给了事故责任书,我以为这事儿就完了。但朋友说可能不算结案,我有点懵。想了解下,是不是给了责任书就意味着交通事故处理完了呢?之后还有啥要做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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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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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拿到事故责任书并不一定意味着案件就已经结案了。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它是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调查等情况,对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的一种法律文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它主要是明确了事故中各方的责任大小,是后续处理赔偿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然而,给了责任书之后,可能还会涉及到很多后续的处理工作。一方面是赔偿问题。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认定只是确定了赔偿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就意味着,在责任认定后,还需要进行保险理赔或者双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存在争议,还可能需要通过调解或者诉讼来解决。 另一方面,如果事故涉及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也不会因为责任认定书的出具而结束。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些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的驾驶人,可能会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等犯罪行为的,还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给了责任书并不等同于结案,后续可能还会有赔偿处理、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诉讼等一系列工作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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