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是否过了时效?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因为一些事情没顾得上处理。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又担心已经过了起诉的时间。我不太清楚交通事故起诉时效是怎么算的,所以想问问我现在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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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交通事故起诉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法院起诉,对方一旦以超过时效进行抗辩,那自己的诉求可能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来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比如,在事故发生时就受伤很明显,那么从事故发生当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要是当时没感觉有问题,过了一段时间检查发现是因为这次事故导致的伤害,就从确诊那天开始算。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在事故发生后,你向对方提出了赔偿要求,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所以,要确定交通事故起诉是否过了时效,需要结合具体的事故发生时间、伤害确诊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况来综合判断。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过了时效,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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