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受伤误工费只赔基本工资是否合法?


在交通受伤的赔偿问题中,误工费只赔基本工资是否合法,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只要是因为受伤导致你没办法正常工作,从而少赚的钱,都应该算在误工费里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明确指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你的收入不仅仅只有基本工资,还包括绩效、奖金等其他收入,而且这些收入是你正常工作时能够稳定获得的,那么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导致这些收入减少了,赔偿方就应该把这部分损失也计算在误工费里进行赔偿。只赔基本工资显然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例如,你每月基本工资是5000元,绩效和奖金平均能有3000元,那么你的月收入实际就是8000元。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休息了一个月,导致这个月没有绩效和奖金,那么你的误工费就应该按照8000元来计算,而不是只算5000元的基本工资。 所以,一般情况下,交通受伤误工费只赔基本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来证明你实际减少的收入,然后和赔偿方协商,要求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误工费。如果协商不成,你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