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拿着两年前的评估报告来征收是否合法?

我家这边遇到征收情况,征收方拿出一份两年前的评估报告。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毕竟过了两年,物价、房价啥的都有变化。我就想知道他们依据这份报告来征收,在法律上到底行不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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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评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征收过程中,拿着两年前的评估报告来进行征收是否合法,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房屋征收评估的基本概念。房屋征收评估是指为了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专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定估算的过程。这个评估结果是确定征收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里强调了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而时隔两年的评估报告,其评估时点显然与当前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不符。因为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房价、物价等都可能发生较大的波动。如果仍然依据两年前的评估报告来确定征收补偿,很可能无法准确反映被征收房屋在当前的真实市场价值,这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也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这进一步说明了评估时点的重要性和规范性。 从法律角度来看,拿着两年前的评估报告来征收通常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要求征收方重新进行评估,按照当前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情况来确定房屋价值;如果对重新评估的结果仍然有异议,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复核评估、专家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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