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的划拨土地转让是否有效?
我手头有一块划拨土地,之前没经过批准就和别人签了转让协议。现在有点担心这个转让合不合法,不知道这份协议到底有没有效。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未经批准的划拨土地转让到底算不算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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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经批准的划拨土地转让是否有效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划拨土地的概念。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对于未经批准的划拨土地转让的效力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在起诉前,如果转让方仍未取得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那么该转让合同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 这背后的法律逻辑在于,划拨土地的取得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往往是基于特定的公共利益目的等原因而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土地使用者的。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划拨土地,可能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某些划拨土地原本是用于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等,如果随意转让可能会改变土地的用途,影响公共服务的提供。 不过,若在后续的过程中,转让方取得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同意,或者补办了相关的出让手续,那么转让行为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因为此时土地的转让已经经过了合法的审批程序,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 在实践中,如果遇到未经批准的划拨土地转让纠纷,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转让合同的效力。包括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是否能够通过补救措施使转让行为合法化等。所以,对于涉及划拨土地转让的当事人来说,在进行转让之前,一定要确保获得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以避免转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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