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品牌没有授权书是否构成犯罪?


在探讨假冒品牌且没有授权书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假冒品牌”指的是未经品牌所有者许可,使用与该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名称、包装等,来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而“授权书”是品牌所有者给予他人合法使用其品牌相关权益的书面证明。 在我国,假冒品牌没有授权书的行为可能会触犯多个罪名,其中最常见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法律也有相应的解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同样有明确的标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除了刑事法律责任,假冒品牌没有授权书的行为还会引发民事责任。被假冒的品牌所有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比如,品牌所有者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综上所述,假冒品牌没有授权书的行为是存在犯罪风险的。而且,即便该行为未达到犯罪的程度,也会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所以,在从事商业活动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品牌授权,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