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合同统一发放是否合法?
我家这边正在进行拆迁,拆迁方说拆迁协议合同会统一发放。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损害我们被拆迁人的权益。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拆迁协议合同统一发放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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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合同统一发放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拆迁协议的本质。拆迁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达成的一种民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拆迁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合法的角度来说,如果拆迁方统一发放拆迁协议,并且在发放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拆迁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表达权,让被拆迁人清楚了解协议的各项条款内容,给予被拆迁人足够的时间去考虑和协商,同时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统一发放的方式是可以的。例如,拆迁方组织专门的讲解会,向被拆迁人详细解释协议条款,回答被拆迁人的疑问,然后再统一发放协议让被拆迁人签署。 然而,如果拆迁方只是简单地统一发放协议,没有给予被拆迁人充分的时间和机会去了解协议内容,或者协议内容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强迫被拆迁人接受,那么这种统一发放就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被拆迁人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统一发放的拆迁协议,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所以,判断拆迁协议合同统一发放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协议的签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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