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撤销后是否还是未婚状态?
我之前结过一次婚,后来因为一些法定原因,婚姻被撤销了。现在我想重新开始感情生活,但是不太确定自己目前在法律上算未婚还是有过婚史。想问下婚姻撤销后到底还算不算未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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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姻撤销后通常视为未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婚姻撤销的概念。婚姻撤销是指对于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合意,受胁迫的一方或婚姻双方缺乏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这和离婚不同,离婚是对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从法律意义上讲,这段‘婚姻’从未存在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旦婚姻被撤销,就意味着法律不承认这段‘婚姻’的效力。所以,在撤销之后,当事人在法律上的婚姻状态会恢复到未婚状态。就好像这段‘婚姻’没有在法律上留下痕迹一样,当事人后续再结婚等相关事宜,就如同从未结过婚一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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