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的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
我让别人代写了一份遗嘱,但是没去公证处公证。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份没公证的代写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之后不被承认,想了解下代写遗嘱不公证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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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遗嘱在法律上称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也就是说,一份有效的代书遗嘱,关键在于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只要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即使不进行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公证只是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方式,但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代书遗嘱是否公证并不影响其本身的效力。 不过,虽然公证不是代书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如果日后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产生争议,经过公证的遗嘱在证据效力上通常会更有优势。而未经公证的代书遗嘱,在发生纠纷时,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比如见证人的证言等。所以,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对代书遗嘱进行公证是一个比较稳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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