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自己写了一份遗嘱,想把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但没有去公证处公证。我有点担心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万一以后子女们因为这个起争执就麻烦了。想了解一下,不公证的遗嘱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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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不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生效的条件。比如自书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且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 再如代书遗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样,只要满足这些条件,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还有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每种遗嘱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只要遗嘱符合相应形式的法定条件,反映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便没有经过公证,也能在遗嘱人去世后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不过,公证遗嘱有其独特的优势。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其证明力相对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遗嘱效力的争议。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遗嘱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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