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公司投标是否属于违法?


在法律层面,用别人的公司投标这种行为一般是违法的,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作“挂靠投标”。通俗来讲,就是一个没有相应资质或者为了其他目的的个人或单位,借助有资质的公司名义去参与投标活动。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角度来看,该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用别人公司投标就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情形,明显违反了此规定。一旦这种行为被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对类似行为有所约束。该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情形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别人公司投标属于提供虚假主体信息来谋取中标机会,符合该条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涉及到相关的罪名。如果这种挂靠投标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一定标准,可能会构成串通投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用别人公司投标与典型的串通投标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本质上也是一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串通投标的性质。 综上所述,用别人的公司投标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不仅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