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门头使用驰名商标是否侵权?

我开了一家小店,在门头上用了某驰名商标的字样。最近有人说我这样做可能侵权了,我心里很没底。我就是觉得这个商标有名,能吸引点顾客,也没想着要做坏事。我想知道门头使用驰名商标到底算不算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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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门头使用驰名商标是否构成侵权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驰名商标的定义。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给予了特殊的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具体到门头使用驰名商标的情况,如果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门头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并且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为该店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存在特定联系,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侵权。例如,在餐饮行业的门头上使用与某驰名餐饮商标相同的标识,消费者可能会以为该店铺是该驰名品牌的加盟店或者直营店。 判断是否侵权还需要考虑使用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如果是合理使用,比如在描述自己商品或服务的特点、功能等方面,且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那么可能不构成侵权。但仅仅是为了借助驰名商标的知名度来吸引顾客,在门头上突出使用该驰名商标,一般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一旦被认定为商标侵权,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所以,门头使用驰名商标存在很大的侵权风险。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建议使用自己合法注册的商标或者经过商标权人授权使用的商标,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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