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无偿借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我有两家企业,一家企业暂时资金充裕,另一家企业有资金需求,想让资金充裕的企业无偿借款给有需求的企业。但不知道这种企业间无偿借款的情况,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企业间无偿借款是否缴纳增值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对增值的部分征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服务。这里的服务就包括贷款服务,而企业间的借款属于贷款服务的范畴。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间无偿借款是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不过,如果是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之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又将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总结来说,非企业集团内的企业间无偿借款,通常要缴纳增值税;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内资金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在判断是否属于企业集团内时,要依据相关规定准确界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