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增值税是否属于政府补助?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最近享受到了减免增值税的政策。我不太清楚这种减免增值税的情况算不算政府补助。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减免增值税到底属不属于政府补助呢?
展开


减免增值税是否属于政府补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政府补助和增值税减免的基本概念。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白给企业的钱或者资产。增值税减免则是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发展、扶持特定企业等目的,对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给予部分或全部免除的政策。 在增值税减免的情形中,有两种情况需要区分。一种是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这种情况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它不属于政府补助。因为政府并没有直接把钱给到企业,只是减少了企业应缴纳的税款,企业并没有额外获得资产。例如,企业原本要缴纳10万元增值税,因政策直接减免了这10万元,企业并没有收到政府额外给的10万元现金或其他资产,所以不算政府补助。 另一种情况是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这种情况下,企业先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然后政府再将税款退还给企业,这就涉及到了资产的直接转移,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属于政府补助。比如企业缴纳了20万元增值税,之后政府又把这20万元退给企业,企业就相当于额外获得了这20万元的资金,这就属于政府补助。所以,判断减免增值税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关键看是否存在资产的直接转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