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是否属于政府补助?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遇到增值税减免的情况。不太清楚这增值税减免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政府补助,这关系到公司财务的处理和相关政策的适用,所以想弄明白增值税减免到底属不属于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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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是否属于政府补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政府补助的概念。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白给企业的钱或者资产,而且不是以股东身份投入的。 对于增值税减免,有不同的情形。一种情况是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这种一般不属于政府补助。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增值税是单独核算的。当增值税直接减免时,企业并没有实际收到政府额外给予的资产,只是少缴纳了税款,这更像是政府对企业税收负担的一种减轻,而不是无偿给予的资产。 另一种情况,即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就属于政府补助。即征即退是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先征后退、先征后返是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在这些情况下,企业先按照规定缴纳了增值税,之后又从政府那里得到了退还的税款,相当于企业无偿取得了货币性资产,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 相关法律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对政府补助的定义、确认和计量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为判断增值税减免是否属于政府补助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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