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录制视频是否侵权?
我有时候会在商场、公园这些公共场所录制视频,但是不确定这样做会不会侵犯别人的权利。我就是正常记录生活场景啥的,也没什么恶意。想问下在法律上,在公共场所录制视频到底算不算侵权呢?
展开


在公共场所录制视频是否侵权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侵权。简单来说,侵权就是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利,像肖像权、隐私权等。肖像权是指每个人对自己的肖像有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等权利;隐私权则是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如果在公共场所录制视频只是用于个人欣赏、留存等,没有将视频公开传播,也没有对他人造成负面影响,通常不会构成侵权。因为在公共场所,人们的部分活动和形象是处于公开可被观察的状态。 然而,如果将录制的视频进行公开传播,比如发布到网络平台等,就需要看是否涉及侵犯他人权利。如果视频中出现了他人清晰的面部特征等能识别身份的信息,且传播视频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的名誉、隐私等造成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侵权。比如,拍摄到别人比较私密的行为细节并公开,或者以丑化的方式传播他人肖像等情况。 另外,如果录制视频是为了商业目的,像用于广告宣传等,那么必须经过相关人员的同意,否则肯定构成侵权。总之,在公共场所录制视频要谨慎,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