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的钱妻子有义务还吗?
我老公背着我在外面借了一笔钱,现在债主找上门让我一起还。我完全不知道他借钱这事,也没用到这笔钱。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丈夫借的钱我有义务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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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丈夫借的钱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如果丈夫借钱时妻子一起签了字,或者妻子事后表示同意偿还这笔钱,又或者丈夫借的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日常买菜、孩子上学费用等,那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 但是,如果丈夫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丈夫私自借钱去进行高风险投资,且收益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妻子通常没有偿还义务。不过,债权人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判断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丈夫借的钱,关键在于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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