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的债务妻子需要承担吗?
我老公在外面借了一笔钱,也没跟我说具体用途。现在债主找上门让我一起还钱,我很疑惑,这笔债务我需要承担吗?我也不清楚这钱用在哪了,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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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丈夫借的债务妻子是否需要承担,关键在于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下面为你详细讲解: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通俗来讲,就是为了这个家一起借的钱或者双方都同意借的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丈夫借债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比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家庭医疗费用等,即使妻子没有在借条上签字,也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因为这些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法律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的需求。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丈夫借的钱数额很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且妻子不知情也没有事后追认,那么一般情况下妻子不用承担这笔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妻子其实是知道并且同意的,那妻子还是要承担责任。 举个例子,如果丈夫瞒着妻子在外面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做生意,妻子对此毫不知情,而且投资收益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这笔债务通常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无需承担。但要是丈夫借钱是和妻子商量好一起开个小店,这就属于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妻子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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