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自拟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我老婆自己写了一份遗嘱,说是代书遗嘱。我有点疑惑,她自己拟的怎么能算代书呢?这遗嘱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我就想搞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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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妻子自拟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我们首先得明白什么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就是由他人代替遗嘱人书写的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一规定明确了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从法律角度来看,妻子自拟的遗嘱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代书遗嘱。因为代书遗嘱强调由他人代书,而妻子自己拟定不符合“他人代书”这一核心要求。即便这份遗嘱可能反映了妻子的真实意愿,但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妻子是自己书写遗嘱,那么这种遗嘱其实属于自书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才有效。 若妻子想要订立有效的遗嘱,可以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如果选择代书遗嘱,一定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且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同时注明日期。而如果选择自书遗嘱,就需要妻子自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样才能确保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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