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
我家里老人留了遗嘱,指定我继承部分财产。但我不太清楚这个遗嘱继承有没有时间限制,担心错过了时间就不能继承了。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遗嘱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有没有规定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完成继承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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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的一种继承方式。 关于遗嘱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要从不同方面来看。首先,从继承开始的时间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一旦被继承人去世,遗嘱继承就即刻开始,这是一个确定的时间点,不存在时间限制的说法,只要被继承人死亡这个事实发生,继承程序就启动了。 然而,在一些具体的操作和权利行使方面,是存在时间要求的。比如,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明确了受遗赠人作出意思表示的时间限制。 另外,在实际办理继承手续过程中,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完成整个继承手续的具体时间,但如果涉及到一些纠纷,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时,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因为遗嘱继承产生纠纷,要在知道权利受损后的三年内起诉,否则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总之,遗嘱继承本身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在一些相关权利的行使和纠纷解决上是存在时间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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