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家里老人立了遗嘱,要把财产留给我。但我不太清楚这个遗嘱继承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我担心之后会有其他人来争这份财产,所以想了解一下遗嘱继承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效力的,有哪些条件和规定呢?
展开


遗嘱继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的一种继承方式。 在我国,遗嘱继承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对遗嘱继承做出了详细规定。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后果,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比如一个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所立的遗嘱,在这方面就符合基本要求;而如果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神志不清、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状态,那么所立遗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说,遗嘱内容是遗嘱人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体现,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例如,有人通过威胁、强迫遗嘱人改变遗嘱内容,这样的遗嘱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再者,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遗嘱不能将国家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也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另外,遗嘱的形式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以自书遗嘱为例,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只有符合这些形式要求,遗嘱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