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我家里老人打算立遗嘱分配财产,我不太清楚自己是否在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内。想了解下,在法律上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哪些人有资格成为遗嘱继承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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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的范围,简单来说,就是哪些人有资格通过遗嘱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这个大框架内的人。老人可以通过遗嘱,从这些法定继承人里指定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自己的财产。但要注意的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会有效。比如,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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