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嘱怎么写才会生效?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要让继承遗嘱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简单来说,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是精神正常、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成年人。比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的人,在发病期间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意味着遗嘱不能是在受胁迫、欺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如果有人通过威胁、哄骗等手段让遗嘱人立下遗嘱,这样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子女以断绝关系相威胁,迫使老人按照他们的意愿立下遗嘱,这种遗嘱是无效的。 再者,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比如,遗嘱人不能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进行处分。 然后,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最后,遗嘱的见证人也有一定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