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是指遗嘱具备法定条件后,能够产生法律上认可的效果,可以被实际执行。 首先,有效的遗嘱须具备几个关键条件。第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这是因为只有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才能清楚明白自己行为的后果,准确地表达对财产处分的意愿。 第二,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那是无效的。因为遗嘱应该是遗嘱人自愿、自主作出的决定,不能受到他人不正当的干涉。 第三,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这意味着遗嘱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第四,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遗嘱有多种形式,不同形式有不同要求。比如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最为严格,具有较强证明力;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签名和写明日期,亲手写明遗产分配等;代书遗嘱应由二人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 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改变了过去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更加尊重遗嘱人生前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比,遗嘱继承优先。因为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特别处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当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时,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 相关概念: 遗嘱能力:指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具有的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能力,也就是完全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在遗嘱中就是遗嘱人真实地表达对自己财产如何处分的意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