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效力吗


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的效力低于遗嘱继承的效力。简单来说,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因各种原因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来确定继承人以及进行遗产分配的方式;而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依据自身的意愿,通过订立遗嘱这种方式来对其遗产进行处分的一种继承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就表明,只要遗嘱是合法且有效的,那么就必须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将遗产分配给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而法定继承只有在不存在遗嘱或者遗嘱不合法的情形下才会被适用。 不过,遗嘱需要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比如遗嘱的书写方式、签名等要符合法律要求;实质要件则涉及到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如果遗嘱不符合这些要求,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就会转而适用法定继承。例如,遗嘱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份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进而会适用法定继承。再比如,遗嘱中处分的财产超过了遗嘱人合法拥有的财产范围,超出部分也是无效的,这部分财产也会按法定继承处理。 总之,正常情况下遗嘱继承优先,但法定继承是一种补充保障,在特定情形下会发挥作用。具体在实际的遗产继承案件当中,到底是采用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需要综合多方面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和适用。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形式要件:指遗嘱在书写方式、签名等方面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实质要件:指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