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哪个效力更高?


在财产继承问题上,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通常优先于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这意味着,当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首先就要按照遗嘱内容来进行遗产分配。 遗嘱继承,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想法,通过写遗嘱的方式来决定自己的遗产如何分配。它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的个人意愿。而法定继承呢,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不明确,又或者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全都放弃继承或失去继承权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来确定继承人并进行遗产分配。 例如,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要是被继承人立下遗嘱,指定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孙子,只要这份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就得按照遗嘱把房产分给孙子,而不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比如遗嘱的书写方式、签名、见证等要符合法律要求;实质要件则要求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如果遗嘱不符合这些要求,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就会转而适用法定继承。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因各种原因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来确定继承人以及进行遗产分配的方式。 遗嘱继承:被继承人依据自身的意愿,通过订立遗嘱这种方式来对其遗产进行处分的一种继承形式。 形式要件:指遗嘱在书写方式、签名、见证等方面要符合法律要求。 实质要件:涉及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