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为其法定义务?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处理员工工资发放时,对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一操作不太确定是不是我们公司必须要做的。想了解下,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到底是不是法定的义务呢?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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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确实是其法定义务。所谓扣缴义务人,简单来说,就是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等。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中,很多时候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会在给员工发放工资等收入时,把员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扣下来,然后统一交给税务机关。 这一规定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也有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税款。如果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扣缴义务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是法定的义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否则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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