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所有的赔偿都是由公司承担吗?


工伤赔偿并不一定所有项目都由公司承担,具体的赔偿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以及是否缴纳工伤保险来确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员工发生工伤时,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来获得相应的赔偿。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经济补偿。相关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对工伤保险的缴纳、工伤认定、赔偿标准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以下这些赔偿项目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包括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过程中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以及进行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例如,员工因工伤骨折,在医院进行手术、康复训练等产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部分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需要额外的饮食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交通和食宿费用也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比如,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肢体缺失,需要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对于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需要他人进行护理,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相应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还会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当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于后续可能的医疗费用。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如果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例如,员工每月工资为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仍需每月支付5000元工资。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需要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就业或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例如,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需要用人单位支付。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并非所有项目都由公司承担,具体情况要根据是否缴纳工伤保险以及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