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出了工伤是否有效?
我和别人签了合作协议书,现在合作期间我出了工伤。我不知道这份协议书在工伤这件事上还有没有效,担心自己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在法律层面,这种情况下合作协议书对工伤处理有没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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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合作协议书在出现工伤时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两个关键概念。合作协议书,是合作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目标,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而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判断合作协议书在工伤情形下是否有效,要从多方面考量。首先,合作协议书里关于工伤责任承担等相关条款,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合作协议里约定一方完全不承担工伤责任,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另一方,这种免除自身法定责任的条款就可能被认定无效。 再者,要判断合作关系的性质。如果名为合作协议,但实际上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比如一方要服从另一方的管理、安排工作任务、发放劳动报酬等,那此时发生工伤,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处理。该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合作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且对工伤责任有明确、合理的约定,那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该约定是有效的。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协议约定双方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在发生工伤后就按此比例来分担。但如果协议约定模糊不清,或者存在违法内容,在处理工伤问题时,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来确定责任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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