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
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前几天在工作时间突然感觉身体不适,突发了疾病。现在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的情况,能不能算作工伤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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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是对于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一种特殊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并且死亡,或者在发病后48小时内经过抢救还是没能挽回生命,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视为工伤。比如,某员工在工作时突然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但在48小时内不幸离世,那么就符合这一视同工伤的情形。 然而,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但没有死亡,或者超过了48小时才死亡,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普通的突发疾病并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该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常见情况,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所以,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关键要看是否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条件。如果员工遇到此类情况,应该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同时,公司也应该积极配合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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