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必须是签发日期吗?
我在处理一些文件时,对成文日期和签发日期的关系不太清楚。我想知道,在法律规定上,成文日期是不是就一定得是签发日期呢?我很担心如果弄错了会有法律风险,所以想搞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具体要求。
展开


在理解成文日期和签发日期的关系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成文日期指的是公文形成的时间,它是公文生效的重要标志之一,表明这份文件从这个时间点开始具有相应的效力。而签发日期则是机关领导人或被授以专门权限的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最终审定并签署意见的日期。 在一般情况下,成文日期的确通常为签发日期。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第十二项规定,“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这也就是说,如果一份公文是经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那么签发的那个时间往往就被认定为成文日期。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当公文是经过会议通过的,比如一些重要的决议、决定等,那么会议通过的日期就是成文日期,而不是签发日期。另外,还有电报这种特殊的公文形式,它以发出日期作为成文日期,并非签发日期。 所以,成文日期不一定必须是签发日期。我们要依据公文的形成方式来准确判断和确定成文日期,确保公文在法律和行政层面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