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生育二胎是否需要写检讨书?
我生了二胎,但后来被告知生育行为违规了。现在有关部门好像希望我写个检讨书,我不太确定这是不是必须的。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违规生育二胎真的需要写检讨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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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并没有明确规定违规生育二胎必须要写检讨书。检讨书并不是一个具有严格法律定义的概念,它更多是一种在特定行政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要求。 对于生育政策,我国的生育相关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的。在过去一段时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违规生育二胎属于违反当时生育政策的行为。当出现违规生育情况时,相关部门通常会依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例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里重点强调的是社会抚养费的缴纳等行政措施,而不是写检讨书。写检讨书可能是地方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为了加强教育、引导当事人认识错误等目的而提出的要求,它并非是法定的必须程序。也就是说,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违规生育二胎的当事人一定要写检讨书,但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缴纳社会抚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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