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双薪没有发放是否违反劳动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有年底发双薪的惯例,但今年到现在都没发。我想知道,公司不发年底双薪的话,这是不是违反劳动法了呢?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让公司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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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双薪是指在年底的时候,企业除了正常工资之外,额外再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奖励。关于年底双薪没有发放是否违反劳动法,需要从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清楚劳动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这意味着企业在工资分配上有一定的自主权。 情况一: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写明会发放年底双薪。这种情况下,年底双薪就相当于员工工资的一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没有发放,那就属于违约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补发年底双薪;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情况二:如果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都没有对年底双薪进行约定。那么公司不发放年底双薪通常不违反劳动法。因为此时年底双薪并非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它更像是一种公司的福利政策,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决策来决定是否发放。 此外,即使没有书面约定,但如果公司存在长期发放年底双薪的惯例,并且员工有相关证据能证明这一惯例,比如往年的工资发放记录等,那么员工也有可能主张公司发放。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明确的书面合同约定,但基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司不发放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理。 总之,判断年底双薪没有发放是否违反劳动法,关键在于是否有相关约定或惯例。员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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