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奖金个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年度奖金个税计算有两种方法,我们来分别看一下。第一种是单独计税方法。单独计税是把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依据的是《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举个例子,小张的年度奖金是36000元,36000÷12 = 30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他这笔奖金应纳税额 = 36000×3% - 0 = 1080元。第二种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就是把年度奖金和当年综合所得合并在一起,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来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比如小李全年工资收入10万元,年度奖金2万元,各项扣除共计3万元,那么他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就是1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0 - 60000 - 30000 = 300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 = 30000×3% - 0 = 900元。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计税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