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底奖金是一起算还是单独算?
我拿到了年底奖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有点拿不准。不知道这个年底奖金是要和平时工资一起算个人所得税,还是能单独计算呢?哪种方式对我更有利呀?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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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底奖金在计算方式上,纳税人有两种选择,既可以选择将其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起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首先解释一下这两种计算方式。将年底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就是把奖金和你一年里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加在一起,然后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表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种方式适用于平时工资收入不高,扣除各项扣除项目后还有较大扣除空间的情况。 单独计算纳税则是把年底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单独计算纳税。这种方式适合平时工资较高,综合所得适用税率也较高的情况。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不过,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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