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应该单独计税还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是两种不同的计税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计税方式,并结合法律规定说明如何选择。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就是把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依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单独计算纳税。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则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该如何选择呢?如果您平时工资较低,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或者很低,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能更划算,因为这样可以用奖金去填补扣除项目未充分扣除的部分,从而减少应纳税额。例如,小张每月工资扣除各项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 -2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为36000元,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单独计税,则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 如果您平时工资较高,适用较高的税率,而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适用的税率低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那么选择单独计税可能更有利。比如,小李每月工资扣除各项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元,适用10%的税率,全年一次性奖金为36000元,单独计税适用3%的税率,这种情况下单独计税缴纳的税款相对较少。 总之,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扣除项目等因素,分别计算两种计税方式下的应纳税额,从而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计税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