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借了我3千不还该怎么办?

有人找我借了3千块,当时也没写借条,现在到了约定还款时间,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催了几次,对方总是找借口。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把钱要回来,要是起诉的话具体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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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途径
  • #起诉流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别人借了你3千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可以尝试友好沟通。直接和对方心平气和地交流,委婉提醒借款事实和还款约定,也许对方只是一时疏忽或有困难。这样既表达了诉求,也给对方留了面子。 要是沟通无果,那就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保留好能证明借款的证据很关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中关于借款的内容、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能起到决定性作用。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接着,可以发送书面催款函,明确告知对方欠款事实和还款期限,并保留好发送记录。若对方依旧不理会,就可以考虑法律途径。 法律途径有申请支付令和起诉两种。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这两个条件的,就可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需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申请执行。 如果不申请支付令,也可以直接起诉。起诉要符合一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流程包括写好起诉书,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之后法院会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最后执行判决,若败诉方不主动履行,胜诉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按上述步骤操作,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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