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房产证上加妻子的名字是否需要交税?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现在想在他的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需不需要交税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担心会有额外的费用支出,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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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公的房产证上加妻子的名字是否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解释几个相关法律概念。 “夫妻共有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婚后购买的房产,若无特殊约定,一般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房产证上加名,本质上是一种房产产权的变更行为。 在税收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也就是说,从契税角度来看,老公房产证上加妻子名字是不用交契税的。 不过,除了契税外,可能还涉及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工本费等。但这些都不属于税收范畴。工本费是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时,相关部门收取的用于证件制作等方面的费用,具体金额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总体而言,在老公房产证上加妻子名字主要是不用交像契税这类的税,但可能会有少量的非税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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