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字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房产证加名字时所需缴纳的税费,会因加名双方的关系以及加名的具体方式而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情况。 **夫妻之间加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添加名字通常被视为变更共有份额或者变更产权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加名,契税这一项是不用缴纳的。不过,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等费用,费用数额一般不高,通常在几百元以内,具体金额要以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准。 **父母与子女之间加名** 如果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加名,常见的方式有赠与和买卖两种。 若是通过赠与方式加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受赠方需要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契税,一般税率为3% - 5%,具体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同时,赠与双方还需要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此外,有的地方可能还要求对赠与的房屋进行评估,会产生一定的评估费用。 如果采用买卖方式加名,那就和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一样,涉及到的税费种类较多。买方可能需要缴纳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是否为首套房等情况,契税税率有所不同,一般在1% - 3%之间。卖方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如果房屋满两年,免征增值税;满五年且是卖方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非亲属之间加名** 非亲属之间加名一般也按照买卖的方式来处理,税费的计算方式和父母与子女之间通过买卖加名基本相同。同样会涉及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的税率和减免政策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总之,房产证加名字涉及的税费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在办理加名手续前,先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咨询详细信息,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