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并入综合计税和单独计税有什么区别及后果?


全部并入综合计税和单独计税是个人所得税计算中两种不同的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种计税方式的概念。综合计税是把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在一起,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而单独计税则是将特定的所得,比如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接下来看看它们的区别。从计算方法上看,综合计税是将各项收入汇总后统一计算纳税,它更全面地反映了个人全年的收入情况。而单独计税是对特定所得单独核算,不与其他收入混在一起。在税率适用方面,综合计税使用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税率范围通常在3% - 45%。单独计税使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其税率档次和对应的收入区间与综合计税有所不同。 然后说说选择不同计税方式可能产生的后果。对于一些低收入人群来说,全部并入综合计税可能更划算。因为综合计税有各项扣除项目,如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这些扣除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税负。比如,小李全年工资收入较低,还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计税,扣除这些项目后,可能就不需要缴纳多少税甚至不用交税。 而对于中高收入人群,单独计税可能更有利。由于单独计税不与综合所得合并,避免了因收入合并导致适用更高的税率。例如,小张全年工资收入较高,适用较高的综合所得税率,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计税,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幅增加,从而适用更高的税率,缴纳更多的税。而选择单独计税,就可以按照较低的税率计算奖金部分的税额,整体税负相对较低。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后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新的政策,纳税人在进行计税方式选择时,要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