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终止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合同终止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不太懂这些,想知道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时候,从法律层面来讲,具体要留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比如手续办理、补偿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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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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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也就是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当劳动合同终止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 首先,关于终止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了解这些情形可以帮助我们判断劳动合同是否真的到了终止的时候。 其次,是通知义务。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应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劳动者。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统一的通知时间,但根据一些地方性规定和司法实践,通常需要提前30日通知。这样做是为了给劳动者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新的工作机会等。 再者,经济补偿问题。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合同终止都有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工作交接也很重要。劳动合同终止时,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这既保障了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也保障了劳动者能及时拿到应得的补偿。 最后,相关手续的办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则应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明,以便在后续求职、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方面使用。 总之,劳动合同终止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诸多权益,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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