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自行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自行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时,需要从多个方面加以注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简单来说,医疗费就是受伤后去医院看病、买药等花的钱;护理费是请人照顾伤者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因就医或者处理事故产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是为了帮助伤者恢复身体补充营养的花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住院期间吃饭的费用补贴;误工费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而少挣的钱;残疾赔偿金是针对因伤导致残疾的赔偿;辅助器具费是购买轮椅、假肢等辅助设备的费用;丧葬费是处理死者后事的费用;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的赔偿。 其次,要确定赔偿责任比例。如果损害是由双方或者多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就需要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都有违规行为,交警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可能是三七开、四六开等,赔偿金额也会按照这个比例来计算。 再者,计算赔偿金额要依据相关标准。不同的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标准。例如,医疗费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另外,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在计算赔偿金额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各项赔偿请求。比如,医疗费的票据、病历、诊断证明,误工费的收入证明、误工时间证明,护理费的护理协议、护理费发票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在索赔时得到合理的赔偿。 最后,要关注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您知道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了损害,要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总之,自行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需要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计算标准,同时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计算过程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