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划拨供地许可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在江华县,划拨供地许可的办理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步骤。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明确划拨供地的概念。划拨供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这种供地方式主要适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等特定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接下来是办理程序。第一步是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向江华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划拨供地许可申请。在申请时,要提交一系列必要的材料,比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地形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等。这些材料是审核的重要依据,务必准备齐全且真实有效。第二步是受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材料符合要求,就会受理申请;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会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三步是审查。受理申请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对用地项目进行详细审查。这包括对项目是否符合划拨供地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进行严格审核。还会实地踏勘用地现场,核实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等情况。第四步是报批。经过审查,如果用地项目符合划拨供地条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拟定供地方案,报江华县人民政府批准。供地方案一般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第五步是批准。江华县人民政府对供地方案进行审批。若审批通过,会下达划拨供地批准文件。第六步是签订划拨决定书。用地单位在收到批准文件后,需要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这份决定书明确了土地的用途、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条件等重要内容,用地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最后一步是登记发证。用地单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完成开发建设后,需要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会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至此,用地单位正式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总之,江华县划拨供地许可的办理程序较为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用地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履行手续,确保办理过程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