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7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2007年于江西遭遇了人身损害事故,当时没处理好赔偿问题,现在事情又被翻出来,我想了解下当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啥样的,好确定该要求多少赔偿,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况时,责任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各种费用的计算准则。在江西省2007年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是有相关具体标准的,并且这些标准的确定和适用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受害人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导致受害人死亡,则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在医疗费方面,依据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对于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2007年江西省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这些标准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并且在实际计算时,会参考江西省当年相关统计数据来具体得出各项赔偿数额。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公司搬迁时,员工不主动提离职可以吗?

公司要搬迁了,新地址离员工住的地方很远,通勤时间大幅增加。员工担心这会影响生活,但又不想主动离职失去工作。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不主动提离职,以及相关的权益和应对方法。

孤儿未满16周岁盗窃该怎么处理?

我家附近有个孤儿,还不到16岁,偷了别人东西。现在大家都在讨论这事儿,有人说孩子小不用管,有人说要严厉处罚。我就想知道像这种孤儿未满16周岁盗窃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才对?

遇到强制拆迁时,该如何处理征地相关事宜?

最近遇到了强制拆迁的情况,特别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具体该采取哪些合法有效的措施来处理征地相关问题,比如有没有什么步骤或者途径可以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非法占用土地罪是如何构成的?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土地相关的事务,对非法占用土地罪不太了解。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构成这个罪名,是有什么主体要求,还是对行为表现有特定规定之类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的具体情况。

欠利息能够起诉吗

我把钱借给了别人,当时约定好了会给我利息。现在时间到了,对方利息却一直拖着不给。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要回利息啊?我不太懂法律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清楚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

未成年人涉帮信罪最多会被判多长时间?

想了解一下关于未成年人涉及帮信罪的判刑问题。家里有个亲戚家的孩子,好像是参与了一些给别人网络犯罪帮忙的事儿,被警察带走了。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未成年人涉及帮信罪,最多会被判多久啊?主要就是想搞清楚这个判刑的上限情况。

伪造购房买卖合同是否违法?

我前段时间为了办一些事情,伪造了一份购房买卖合同。但之后心里一直不踏实,不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伪造购房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问题,会有什么后果。

自己缴纳社保时选灵活就业养老还是居民养老好?

我现在没有固定工作,想自己缴纳社保养老。但不知道选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还是居民养老保险。我就想了解下这两种保险哪个更适合我,它们在缴费、待遇等方面都有啥区别,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营业执照中日用品经营范围包括什么?

我打算开一家日用品店,去办营业执照时要填写经营范围,但我不太清楚日用品具体包含哪些。我知道有牙膏牙刷这类,但不确定像一些家居小摆件、创意用品算不算日用品。我想了解营业执照上日用品的经营范围具体有哪些。

车辆租赁是否需要办理许可?

我想开展车辆租赁业务,但不清楚是否需要办理相关许可。要是不办许可就开展业务,又怕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想了解下,在我国车辆租赁到底需不需要办理许可呢?

女子离婚后能否住在娘家?

我离婚了,现在没地方住,就想回娘家住。但家里人有点不太乐意,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离婚后有没有权利住在娘家?

取保候审后是否要去户籍地报到?

我因涉嫌一些事情被取保候审了,不太清楚之后的流程。想问下,取保候审之后一定要去户籍地报到吗?还是有其他规定呢?不太了解这方面,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离婚后对方带着法院来要钱,自己有精神分裂症该怎么办?

我和对方已经离婚了,今天他却带着法院的人来跟我要钱。可我患有精神分裂症,这种情况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也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还钱的义务,所以想问问该怎么办。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了能否补回来?

我之前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了,后来发现还有些业务没处理完,现在想继续用这个执照。不知道注销了的营业执照还能不能补回来,具体该怎么做呢?希望懂的朋友给点建议。

实体店付了定金是否可以退?

我在实体店买东西付了定金,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要了,不知道这个定金能不能退给我。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

交通事故法院会判刑吗?

我前段时间开车出了交通事故,撞了人,现在对方家属说要去法院起诉我,我特别担心会被判刑。我想知道,在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不会判刑啊?具体是依据什么来判的呢?

自己起诉土地纠纷该怎么做?

我家有块土地和邻居产生了纠纷,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我不想请律师,想自己去起诉。可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从哪里开始着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货物买卖合同中风险该如何负担?

我最近签了个货物买卖合同,现在货物在运输途中出了点状况,我不太清楚这个风险到底该我承担还是对方承担。想了解下在货物买卖合同里,风险负担的规则是怎样的,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呢?

什么是民事答辩及反诉状?

我最近收到了法院传票,对方起诉我了。我觉得对方说的很多都不对,我想反驳他,还想反过来告他。听说可以写民事答辩及反诉状,可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啥,它具体有啥用、咋写,想了解下这方面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对于破产企业债务担保连带责任有什么解决办法?

我给一家河北的企业做了债务担保,现在这家企业破产了,债权人找我承担连带责任。我不太清楚在河北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想了解下河北省政府对此有没有相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