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离婚债务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在吉林进行离婚债务起诉,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手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立案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您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在证据准备方面,对于离婚债务的案件,要提供能够证明债务存在、债务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如果是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还需要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立案后,法院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确定开庭时间等。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然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您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