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职务侵占罪一般判多久?


职务侵占罪,通俗来讲,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比如公司的采购人员,利用采购的职务便利,虚报采购价格,把多出来的钱装进自己口袋,这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有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该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也就是说,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职务侵占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不过目前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没有统一的司法解释,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进行认定。 在吉林地区,司法机关在对职务侵占罪量刑时,同样会依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在吉林犯职务侵占罪具体判多久,要根据侵占财物的数额以及各种量刑情节来综合判断。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固定的答案,但总体的量刑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